寰为木业(惠州)生产基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寰为木业(惠州)生产基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B83001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寰为木业(惠州)生产基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27.40万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寰为木业(惠州)生产基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具备投标本项目的经营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
4、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6月11日 9 时 00 分起至2018年06月15日 17 时 0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更换三证合一,则出示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报名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
(备注: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原件现场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1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九、磋商时间:2018年06月21日10时00分。
十、磋商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十一、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752-2396092
传真:0752-2396063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地址:惠东县白花镇人民政府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