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福泉路(甘溪路一仙霞西路)排水管网系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资质要求:①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资质。(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泉路(甘溪路一仙霞西路)排水管网系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11-19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8-31007,06-18-3100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工程位于福泉路北起甘溪路南侧(不含交叉口),南至仙霞西路交叉口(含交叉口),全长约260.676m。原有道路下污水管道管径及标高不满足规划要求,需根据规划翻建。由于福泉路为现状道路,已按规划线位实施,因此平面线形基本维持原有线形,按原路中心线的走向,并以原路中心线作为设计道路中心线。道路现状:道路规划红线宽20m,现状道路已基本按规划实施到位,城市式一幅路断面,水泥砼面层。现状车行道宽约12m。道路两侧主要为居民住宅小区和沿街商铺。两侧人行道铺砌至建筑物边线或道路红线。道路运营至今,路面破损现象也逐年增多,主要表现为水泥路面出现破碎板、裂缝等道路病害等,降低了道路行驶质量和服务水平。(设计详见第四章设计任务书),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21.81万元,其中设计49.28万元,施工872.53万元(其中建安费:872.53万元),投标上限价格设计49.28万元,施工872.53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上限价格,否则作为非实质性响应。 5、交付地址:福泉路(甘溪路一仙霞西路) 6、交付日期:75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7、采购预算金额:9218100.00元(国库资金:92181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11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9 17: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4)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①设计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资质;(5)“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6)联合体协议原件(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提供)。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1 17:30:00至2018-06-19 17: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8-06-20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30,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接受现场审核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0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8室(三角大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8室(三角大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投标文件签收回执单(须加盖公章)。(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本项前2款要求,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对其负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787号 | 地址: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 | | | 邮编:201103 | 邮编:200011 | | | 联系人:朱丽娟 | 联系人:王海军 | | | 电话:62787030 | 电话:13661934243 | | | 传真:62787030 | 传真:52930229-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