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8年浦东新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1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认定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浦东新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20180608-153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219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4.1 2017年全区名录内水体共计16942条(个),其中纳入河道养护的河道16164条(区管河道121条、镇管河道697条、村级河道12486条、其他河湖2860个);不在河道养护范围的其他河湖(公园水体、小区单位水体、除公园外的其他绿化水体)共计778条。本项目监测水体为去除市考河道(543条)外的其他水体,实际检测河道16399条(个)。4.2本项目为两个包件:2018年浦东新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包件一:监测水质范围为区管河道、金桥镇、高东镇、高行镇、高桥镇、合庆镇、曹路镇、唐镇、北蔡镇、三林镇、张江镇、川沙新镇、祝桥镇、周浦镇、康桥镇及其他河湖(公园等水体)等16个区域。采购预算327.48万元。2018年浦东新区水质监测服务项目包件二:监测水质范围为惠南镇、宣桥镇、大团镇、航头镇、新场镇、老港镇、书院镇、万祥镇、泥城镇、南汇新城镇等10个区域。采购预算475.50万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对一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包件同时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针对上述包件只能中标一个包。4.3财政预算金额:802.98万元。 5、交付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月,合同期限暂定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8029800.00元(国库资金:8029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1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25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8 09:00:00至2018-06-25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1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3、答疑时间:定于2018年6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进贤路138号 |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 | | 邮编:201299 | 邮编:200135 | | | 联系人:陆增辉 | 联系人:卞晓东 | | | 电话:18116081522 | 电话:68548100 | | | 传真:58920291 | 传真:68542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