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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第二次)管理局机房UPS电池及配套工程更新项目6月14日

时间:2018-06-14 14: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254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关于: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第二次)管理局机房UPS电池及配套工程更新项目6月14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第二次)管理局机房UPS电池及配套工程更新项目6月14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房UPS电池及配套工程更新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编号:ZJZB201806C0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一、采购条件本项目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房UPS电池及配套工程更新项目已由延边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采购资金为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采购内容:机房UPS电池及配套工程更新设备采购。2.采购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供货地点: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5432号;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7.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具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具有类似项目经验2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11、电池生产厂家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四、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在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延吉市光华路5号)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的无行贿犯罪证明、2017年度税收证明及社保发票、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17年审计报告未出,可出具2016年度审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3.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边州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5432号联系人:李忠民 电话:0433-270601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延吉市光华路5号项目负责部门: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边分公司 联系人: 张晓鹏 联系电话: 13179089602 采购管理机构:延边州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日期:2018年6月14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吉林延边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谈判   中标   工程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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