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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项目-乌鲁木齐石化20万吨/年烷基化项目工程保险招标
2018项目-乌鲁木齐石化20万吨/年烷基化项目工程保险招标
(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石化20万吨/年烷基化项目工程保险
2.2 服务标准与要求:
保险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服务体系
1.成立项目服务小组,指定专人服务,负责被保险人该项目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
2.如果项目小组的组成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和接替人员的联系方式。
3.提供“客户服务指南”,保险人将向被保险人提供“客户服务指南”,明确服务体系以及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以便于被保险人在 需要时查询使用。
(二)接报案、查勘现场服务
1.设立报案、咨询受理电话,全年24小时×365天接报案及现场查勘、定损服务;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险人须在米东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机构,本地理赔服务人员需在10人以上。
2.现场查勘:保险人接受报案后应立即安排人员查勘事故现场,应在1小时内到达。未按时到达的视同保险人放弃查勘,同意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三)理赔服务
1.当发生损失时,报损超过5万及以上的赔案,需委请竞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为指定公估人。
2.聘请公估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共保体各方按照各自的承保比例分摊。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事故牵扯到第三者,由保险人先行赔付,并向负有责任的第三者提出索赔;被保险人负责向保险人提供相应资料,并积极协助追偿。
(四)数据提供:参照保险经纪公司提供的模板,按季度提供承保理赔数据。
(五)承保方式:采用共同承保方式,中标人为主承保人,份额为50%,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接50%份额。
具体见服务标准与要求
2.3 服务期限:中标次日零时开始至投产试运行180天止。
2.4 服务地点:乌石化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经保监局批准在新疆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中石油集团商业保险公司准入资质;
3、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地依法经营满三年的财产保险公司;
4、投标人的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具备承保、核保相关组织、协调能力,并且具备理赔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协调能力;
5、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14 16:00:00 至 2018-06-22 10:00:00(北京时间,下同),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切勿线上缴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8-07-10 10: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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