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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宜(第一次)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19日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宜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检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T-ZB00-697-2018/1 三、采购人名称: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川县 联系人:袁龙 联系电话:1589164039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 联系人:马瑞联系方式:1896658729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自定义装备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划拨 项目预算:24.8508万元 六、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质: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与投标时)、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和3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原件查审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6月 19日至2018年6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 3、文件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9日下午15:00 2、谈判时间:2018年 6月 29 日下午15:00 3、谈判地点:延安市市场沟圣业大厦601室会议室 九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本谈判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采购人: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瑞联系方式:18966587292
来源:陕西宜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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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国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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