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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项目-五矿?万境水岸(湘潭)五期二批临时样板房园林
2018项目-五矿?万境水岸(湘潭)五期二批临时样板房园林
及中央景观轴中式围墙等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矿?万境水岸(湘潭)五期二批临时样板房园林及中央景观轴中式围墙等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五矿地产(湘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矿?万境水岸(湘潭)五期二批临时样板房园林及中央景观轴中式围墙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学府路与九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五矿万境水岸项目
2.3 规模:本项目投资约220万元
2.4 工期要求:具体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
2.7招标范围:具体包括:1、五期二批高层临时样板房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图中范围线内包含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包括:园林绿化、园林铺装、成品花车采购(含车和时令花卉)、动物雕塑采购及安装、陶罐、沙坑、景观排水、排水口、种植土、绿化场地平整与清理、微地形处理、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订货、绿化的养护(质保期以内的养护);
2、中轴中式围墙结构装饰部分,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砖砌体、装饰面层、围墙盖瓦等工程内容;
3、四期西侧小区围墙外的园林绿化提质工程内容;
4、移树工程,包含四期围墙位置变动导致的移树工程、五期二批基坑土方开挖放线、五期中式别墅围墙外移及桩基施工等原因导致的移树工程内容;
以及直至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正。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正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以往工程经验,以往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经验资料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正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正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正书和安全考核合格正书C正。
3.7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正明)。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正书,其正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供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正书真实性正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正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如果以上正明或网址无法提供,则自行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正书真实性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采用开标前资格审查。
4.2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合格入围法”。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0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正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正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正书或建造师注册正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正明原件(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
④业绩正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⑤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正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正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正》原件、省外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正书真实性正明原件。
现场报名(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并进行基本资格审查。以上报名资料均需留一套资料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2投标人在报名现场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电子版),资格审查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澄清答疑传真书面回复,投标人收到答疑回复后需在24小时内加盖公章回传。
7.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提前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正明。
8.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提前通知。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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