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千紫缘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竞争性(2018)谈判公告6月2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千紫缘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湟中县农牧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委托,拟对千紫缘经济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西宁市湟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青海省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