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2日东北师范大学于上午发布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6月22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81575GC0431-00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85099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ZZ81575GC0431-0079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81290GC0431-0051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二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二次); 2.2 招标范围: (1)拆除原塑钢窗及栏杆并把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 (2)安装三玻塑钢窗 (3)安装开启扇纱窗 (4)进行窗边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23.98万元,其中暂列金12.00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2.4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2.5计划工期:2018 年 7 月 20日~ 2018年8 月15 日(工期:2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需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6 月22 日至 2018 年 06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_11:00 时,下午_14: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3日09:00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祁老师 联系电话:1394491575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7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7〕57号文件);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3.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来源:吉林东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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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建筑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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