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项目-吉林通信服务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
项目-吉林通信服务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
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吉林通信服务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府办发 [2016]3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50%,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 企业承担,招标人为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吉林通信服务公司职工家属区“三
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
2.2招标范围: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长府办发【2016】32号文件要求,结合职工家属区实际情况,详细绘制物业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图(含电子版)提 供客观、真实的施工图纸;主要包括住宅楼维修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主要维修项目包括外墙涂料、室内楼道墙面大白、楼梯栏杆维修、楼道内 公共门窗维修、园区道路管井、屋面防水、雨排水井等维修、园区环境绿化修补、园区监控、物业服务用房及监控室等维修改造项目等,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 市政规划等国家设计规范,完成项目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如本项目需要测量,由中
标单位自行完成测量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本项目在施工图设计中发生新增、变更,设计费用不增加。
2.3建设规模:
2.3.1规模:
(1)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共移交9处住宅区,分别为春城大街4106号宽平大桥家属区,西安大路5966号和平大街1号家属区,和平大街92号和平大街2号家属区,和平 大街182号和平大街3号家属区,和平大街511号和平大街综合家属区,和平大街409号和平大街电算站家属区,泰来街60号泰来街1号家属区2栋,泰来街195号泰来街 2号家属区,和平大街323号和平大街三干家属区,总建筑面积共计48468.62平方米,共10栋住宅楼,776
户。物业用房面积613.42m2。
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概况表
小区地址 楼栋号 建筑面积(㎡) 层数单元数 建造时间 交付使用时间
春城大街4106号宽平大桥家属区 1# 2251.98 6层2个单元 1977 1978
西安大路5966号和平大街1号家属区 1# 2569.50 5层3个单元 1982 1983
和平大街92号和平大街2号家属区 2# 4071.44 5层3个单元 1983 1984
和平大街182号和平大街3号家属区 3# 4026.00 7层4个单元 1987 1988
和平大街511号和平大街综合家属区 1# 7784.81 7层9个单元 1987 1988
和平大街409号和平大街电算站家属区 1# 2577.50 7层2个单元 1989 1990
泰来街60号泰来街1号家属区 1# 5828.20 7层5个单元 1992 1993
2# 4094.25 6层4个单元 1992 1993
泰来街195号泰来街2号家属区 2# 10511.83 7层7个单元 1995 1996
和平大街323号和平大街三干家属区 1# 4753.11 7层3单元 1999 2000
合计 10栋 48468.62
(2)吉林通信服务公司概况:
共计住宅7栋,住宅户数449户,住宅面积27418.27平方米;物业用房2处,面积380平方米。
序号
移交企业
坐落位置
住宅 物业用房 总建筑面积
m2 占地面积
m2
备注
栋数
户数
面积
m2 m2
1 吉林通信服务公司 同光路与长庆街 1 138 8670.87 280 8670.87 3084
2 翔运街老市二院对面 2 210 13299.55 100 13299.55 5003
3 清华路与同志街 1 90 4999.45 4999.45 2314.6
4 清华路与同志街三处平房 3 11 448.4 448.4 448.4
小计 449 27418.27 380 27418.27 10849
2.3.2项目总投资:
(1)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736.00万元
(2)
吉林通信服务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494.80万元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完成后续项目备案审批及修改工作直至审批通过;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建筑类别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并且图纸能通过相关审查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及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成果文件要求:服务单位要分别提供标段内各移交企业独立的成果文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正书副本、开户许可正、项目负责人资格正书、外省企业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 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正(以上正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 7 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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