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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山支行装饰工程
项目-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山支行装饰工程
招标
招标人: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5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山支行装饰工程已由本行财审会审批通过,建设资金由本行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丁山支行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六寨镇丁山
2.3 规 模 :计划投资约 85万元。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正或安全质量标准化正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项目经理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拟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正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正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正(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正书或项目经理正、二代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18年 6 月 25 日至 2018年 6 月 29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图纸等资料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7 月 17 日9时 30分前。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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