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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先锋)300吨烘干塔
公告】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先锋)300吨烘干塔
及其附属设备项目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先锋)300吨烘干塔及其附属设备项目已由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京粮企【2018】10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采购人为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先锋)300吨烘干塔及其附属设备项目包括建设300吨烘干塔(含烘干机、初清设备、前仓、后仓及传输设
备等)。
2.2采购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 后服务等。
2.3供货地点: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指 定地点。
2.4供货期:签定合同之日起6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
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要求的供货和完善的售 后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必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6 具有检 察机 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7日至2018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
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正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
(4)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产品资正的复印件;
(5)检 察机 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 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8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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