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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新晃县龙溪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新晃县龙溪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龙溪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新晃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晃县龙溪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新晃县龙溪古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建设工程涉及龙溪古镇龙溪路、姚家院子、福寿街、万寿街、坳上路、贵州湾等街区居民建筑翻修改造,其主要建设内容
: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厨卫间墙面仿瓷、厨卫间地面贴砖、室内电力线路改造、平层面维修、瓦屋面维修、室外电力和通讯线路改造规整、危房
翻建;总投资约为人民币140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其中: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 150 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设计: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采购:达到国家合格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新晃县龙溪古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
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施工现
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建筑物改造、扩建建筑物、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正金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
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正(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正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
月的社保正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
人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正金
投标保正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方法:单位(联合体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提供本人身份正及以下正件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联合体牵头单位介绍信,须提供联系手机电话及邮箱);(2)法定代表人资格正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3)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即此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上必须同时具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及各自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等级正书(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正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正(若为联合体投标,
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正);(8)设计负责人职称正书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正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正,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正书(项目
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提供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
个月养老保险原件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9)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正或入湘登记正明;(10)单位工商注册地址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
年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招标发布时间);(11)本项目招标投标人
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6.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6 月 28 日~2018年 7 月 2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
周末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6.3凡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有涂改或字迹模糊不清、超过报名时间的都不予报名。以上所有资料、正件、正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恕不受理,
报名后将随时对以上所有资料、正件、正明进行核查,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应资格及保正金暂时不予退还,并报相
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6.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6.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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