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9日镇赉县第一中学校于下午发布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南大门和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29日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南大门和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南大门和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DJLGC-180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55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第一中学校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5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36-72233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17559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JLGC-180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南大门和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编号18176” 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镇赉县第一中学校南大门和门卫室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预算:196.071万元; 2.3项目地点:镇赉县第一中学校; 2.4招标范围:南大门和门卫室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施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 月29日至2018年7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 (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第一中学校 地 址: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5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6-72233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431-817559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管【2015】9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07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6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6)企业法人、专职安全员及注册建造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镇赉县第一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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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建筑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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