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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管网
招标-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管网
工程新建加热站建筑与结构施工招标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
资金来源: 其他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管网工程新建加热站建筑与结构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3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新建供热管网工程新建加热站建筑与结构施工位于巴彦淖尔市内。
1.2 招标范围
热网加热站建设的全部设施购买及施工安装,总建筑面积 306.62 ㎡,建筑物体积为 1954.70 m3,建筑底面积 153.31 ㎡,建筑高度 12.775 m,建筑物内部附属物建筑和建筑物装修, 门窗采用60mm断桥铝材料。 地下管道、管道沟及电缆沟、电缆移位和新建工作,照明灯具、检修电源箱照明箱箱体安装,所有电缆预埋管、电葫芦(包括滑线)及轨道等购买及安装,上下水和消防管道及设备购买及安装(业主指定位置连接),采暖设备购买及安装(业主指定位置连接)。
1.3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工程开工后60天内完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正;
2.2.2投标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3 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两份在电力及相关行业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3.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9:00起至2018年7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20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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