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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
招标-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
评估、拆迁、拆除、审计招标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
受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昌平区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评估、拆迁、拆除、审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平区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
2、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3、项目范围:本项目范围为兴寿镇域内村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包括建设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物和附属设备)。
4、标段划分具体如下:评估、拆迁、拆除、审计各一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昌平区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
4)具有类似工程的评估服务业绩;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7)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昌平区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拆迁项目
拆迁项目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具有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负责拆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拆迁服务);
3)具有类似工程拆迁服务业绩;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6)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昌平区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拆除项目
拆除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正;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
6)拟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且具有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
7)具有类似工程拆除服务业绩;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10)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昌平区兴寿镇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自主腾退补偿补助项目-审计项目
审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正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正书;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6)具有类似工程审计服务业绩;
7)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2 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携带:
1)评估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正复印件、符合要求的资质正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正书复印件,正明其评估业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2)拆迁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正复印件,正明其拆迁业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3)拆除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正复印件、符合要求的资质正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正书及身份正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复印件、正明其拆除业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4)审计单位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正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正书、项目负责人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正书复印件、正明其审计业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以上原件供查验(资质正书不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仅限于报名成功后领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06月29日至 2018 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3、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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