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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3日东丰县水利局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于下午发布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3日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丰县水利局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JLZX2018-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洪刚 项目联系电话:0437-62132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丰县水利局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0437-6213265 联系方式:王洪刚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0431-8923550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8-11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资质采购D【20180628】-0013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丰县水利局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政府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设计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1 项目名称1: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监理服务 2.1.1采购预算:施工标段结算价格1.5% 2.1.2工期要求:2018年9月5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竣工。 2.2项目名称2: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设计服务 2.2.1采购预算:施工标段结算价格4.5% 2.2.2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2.3建设地点:东丰县绕盈河城区 2.4招标范围:东丰县绕盈河城区上段绿化工程监理服务、设计服务。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县级政府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监理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资质,近三年(2015、2016、2017)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 设计项目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企业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2016〕30号及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标段)、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标段)、“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要求开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网上截图)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计项目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项目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水利局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洪刚 电话:0437-62132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系人:金珊 电话:0431-89235507 招标监督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8年 7月 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东丰县水利局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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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吉林 设计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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