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玉树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018)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3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玉树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邦巴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树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委托,拟对玉树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830733 |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