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东市(上午发布)中级人民法院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3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