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4日普宁华侨医院于上午发布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0809-1841PNG11705)招标公告7月4日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普宁华侨医院的委托,对 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81-201807-147009-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华侨医院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98,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分包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1 | 1 | 电动液压手术床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人民币399.5万元 | 2 | 软性喉镜 | 1 | 3 | 内镜清洗消毒系统 | 1 | 4 | 心输出量测量仪 | 1 | 5 | 电动综合手术台 | 3 | 6 | 除颤起搏监护仪 | 1 | 7 | 呼吸机 | 1 | 8 | 冷冻治疗仪 | 1 | 9 | 肢体康复训练设备 | 1 | 2 | 10 | 除颤/监护仪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人民币361.3万元 | 11 | 中央监护软件 | 1 | 12 | 病人监护仪1 | 2 | 13 | 病人监护仪2 | 5 | 14 | 病人监护仪3 | 4 | 15 | 病人监护仪4 | 2 | 3 | 16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 人民币229万元 | 17 | 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 |
本项目分3个分包,分包一序号1、2、4、5、6、7、8、9,分包二序号10、11、13、14、15,分包三序号17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分包一序号3、分包二序号12、分包三序号16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如该包组设备不需要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在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时起计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承诺公平竞争; 5、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证明投标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①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② 2016年或2017年经审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③ 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的复印件; ④ 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复印件; ⑤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的复印件,如该包组设备不需要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亲自购买招标文件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帐号:744340018260004978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财务联系电话:020-83172105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注:1、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 2、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04日 至 2018年07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04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赖先生,麦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663-222339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 (三)采购人:普宁华侨医院 | 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玉华路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 ??
来源:广东普宁华侨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广东 设备 普宁
上一篇: 酒泉市肃州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美溪公园中心区东入口广场铺装项目竞争性[2018]谈判公告7月4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普宁华侨医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