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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第二次)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管线疏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7月4日

时间:2018-07-04 06: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3213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关于:东营港(第二次)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管线疏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7月4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营港(第二次)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管线疏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7月4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管线疏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管线疏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8-77#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

金额

1个包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管线疏通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就进场后排查的港城路、人民路、海防一路等道路排水管线进行疏通、修复,并实施管道影像服务。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

4、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虽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人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万元

四、报名时间

1、时间:2018年 7 月 4 日至2018年 7 月 6 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915)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近一年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5)《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人近一年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

注:社会保险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方式:0546-8019786

2.采购代理机构: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中心A座915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546-7277733

3.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62


来源: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东营   道路   工程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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