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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5日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于上午发布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7月5日

时间:2018-07-05 08: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36006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黑龙江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05日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于上午发布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7月5日的信息
来源:黑龙江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05日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于上午发布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7月5日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YDZC-18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77711-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镇通江街52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0469-5622975(一切咨询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0451-82377711-800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

其他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8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5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智慧饶河.脱贫攻坚”服务平台项目;

2.2 项目编号:YDZC-18025;

2.3 资金性质:53,828,000.00元,其中:专项资金32,075,000.00,元,财政性资金21,753,000.00元 ;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两个划分标包,可兼投不可兼中;

2.5 采购内容:

标包

子模块内容

单位

数量

预 算(万元)

技术参数要求

服务期

服务地点

第一标包

云数据中心

1

5334.80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招标人指定地点

智慧政务系统

1

政务城域网

1

114城市一号通

1

智慧农业(溯源)

1

智慧旅游

1

智慧医疗能力平台

1

卫星遥感大数据平台

1

智慧医疗应用平台

1

第二标包

建设工程监理费

1

48.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6 业绩要求:

3.6.1拟参加本项目一标包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

3.6.2拟参加本项目二标包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采购内容基本一致的项目)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成立不足三年,仅须提供相应年份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9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下同)在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3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公告期限:2018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1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7日0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双鸭山市饶河镇通江街52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69-5622975(一切咨询事宜请联系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3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77711-8003

传真:0451-82377711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ydzbsunli@163.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来源:黑龙江饶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饶河   黑龙江   中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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