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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机械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机械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
招标人:长春师范大学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机械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大学 ,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机械工程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等离子/TIG焊接试验操作平台、CMT焊焊接试验操作平台、固定式逆变电阻点焊系统、体式显微镜、手持式焊接监测仪、焊接高速摄影机、工具柜、工作台等;
2.3招标编号:WX2018-0963;
2.4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620】-1809号;
2.5交货地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路677号)指定地点;
2.6交货时间:合同订立后60天;
2.7采购预算:240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具有丰富的实施及管理经验。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间点为开标当日;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购买文件请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正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正、营业执照副本、业绩正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下午 16 时 00 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5日13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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