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4.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2)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7月07日到2018年07月14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7月07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4日19: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07月27日 11点00分 负1楼开标二厅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7日至2018年07月14日 备注:/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地址: 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苗叶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2358363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 赵丹 、李娜 联系电话: 0991-8852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