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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业4.0智能教学工厂设备采购
【项目】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业4.0智能教学工厂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招标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外资项目办公室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了一笔贷款/赠款,用于支付新疆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新疆轻工职业
技术学院工业4.0智能教学工厂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b-xjgc-03)项下的合格支出。
2. 受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买方)委托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工业4.0智能教学工厂设备及相关伴随服务。
3.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天内。
4.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查阅招标文件。
6.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业务规模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2016)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
(2)合同经验
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作为主要供应商圆满完成智能教学工厂合同的数量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
万需提供的正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正明、客户满意度调查。
(3)技术经验
投标人与所提供的智能教学工厂,此产品至少有2年的客户使用经历,至少有2套类似能力的货物已经销售并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正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正明、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4)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
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2016)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5)现金流能力
投标人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不少
于50万元。
(6)诉讼历史
未完结的索赔、仲裁或其它诉讼,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20%。
8.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电汇。
招标文件将采用快递的方式寄送。
9.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8月14日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
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上午11:00。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正金。投标保正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玖万伍
仟元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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