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区七月份环卫车辆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8NBHSC108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采购单位 | 一 | 压缩式垃圾车 | 2辆 | 94 | 海曙区高桥环境卫生管理站 | 二 | 吸粪车 | 1辆 | 46 | 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三 | 8T洗扫车一体车 | 3辆 | 204 | 1.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辆 | 12 | 1.5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车厢 | 8只 | 20 | 四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辆 | 60 |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配套车厢 | 2只 | 24 | 五 | 3T洗扫车 | 1辆 | 50 | 说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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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 7月20日17时止; 2、供应商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7578; 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haishu.gov.cn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标包一为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不接受现金,下同),标包二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标包三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标包四为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标包五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 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 09:00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数字海曙(www.haishu.gov.cn)、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haishu.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海曙区高桥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574-88054100 采购单位: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574-87112726 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杨老师 电话:0574-83890133 传真:0574-87258958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