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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1日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于下午发布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校车租赁招标公开招标公告7月11日
黑龙江致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校车租赁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校车租赁招标 项目编号:ZGZB[公]2018-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7030777-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学府东路18号 联系方式:董先生0451-866591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致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女士0451-87030777-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和平大厦7层和平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声明)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哈尔滨市校车安全管理过渡期实施意见补充意见》,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哈尔滨市校车运营单位证明》,并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车辆或承诺中标后购置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校车;6、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8.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3、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8.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和平大厦7层和平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和平大厦7层和平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黑龙江哈尔滨市第五十四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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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和平 租赁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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