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1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于下午发布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1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5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 0431-86177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 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1.1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资格,有安全考核证书并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3.1.2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3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1.4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二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3.1.5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3.1.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1拟为本项目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3.2.2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3.2.3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二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3.2.4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3.2.5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3.2.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29.33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517; 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709]-2159号; 2.4 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妇产诊疗中心改建施工及监理; 2.5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妇产诊疗中心改建项目施工监理;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业主指定地点; 2.8 施工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整体传承项目改造完成(具体服务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4829.3387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605.6787万元;第二标段:223.66万元;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1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资格,有安全考核证书并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1.2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1.4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二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1.5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3.1.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2第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1拟为本项目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2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2.3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二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3.2.4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3.2.5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3.2.6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相应标段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一标段:40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2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7月31日下午13: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内容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4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前48小时内应递交人民币第一标段:80万元;第二标段保证金:4万元。 6.5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7月31日下午13:00分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七、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3756161543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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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长春 资格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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