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3日龙川县赤光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龙川县赤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3日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龙川县赤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龙川县赤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807-11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赤光镇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90,798.7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存续企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4. 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 为确保投标供应商能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提供合理报价以及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须自行前往项目实施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为准,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且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原件须放入资格性审查文件正本中。; 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内);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凭《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及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购买。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7月16日起至 2018年07月20日期间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复印件; 3)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现场勘察证明文件;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时间内)在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复印件; 8)投标报名表。 备注: ① 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②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料的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做出评审结论为准。 (三)、 ★为确保投标供应商能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提供合理报价以及中标后项目顺利实施,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07月16日起至2018年07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勘察,并取得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逾期不受理,并将现场勘察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 开具现场勘察证明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开具。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授权委托,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现场勘察证明文件一式两份,采购人留底一份,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16日 至 2018年07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隆江路8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3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隆江路8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3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隆江路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先生 | 联系电话:0762-6461109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隆江路8号 |
| (三)采购人:龙川县赤光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街道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
来源:广东龙川县赤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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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龙川县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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