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长街镇初级中学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NH-TS18021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额 (万元) |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主要服务需求 | 1 | 太阳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 1批 | 42.8695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递交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13日~2018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请将购买标书汇款底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报名函直接传真至0574-82533300,并在汇款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 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账户信息: 户名: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宁海支行 ; 账号:60010122000570946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五、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1、接受投标时间:2018年8月7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评标询标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8月3日17:00时前汇入账。请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至0574-82533300 七、其他事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将相关证件送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审核,否则将不予推荐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