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8招标                     滚动招标

2018年07月15日聊城幼儿师范学校于上午发布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道路改造及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5日

时间:2018-07-15 07: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5871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15日聊城幼儿师范学校于上午发布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道路改造及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5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5日聊城幼儿师范学校于上午发布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道路改造及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7月15日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道路改造及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地 址:山东省临清市新华路南路8号

联系人:程老师   18963528062

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0635-2420908/15698291998

二、项目名称: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道路改造及电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JF2018-LQ-032

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一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电缆采购项目

15.20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提供相应货物、安装及服务的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包二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道路改造工程

137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三、采购需求: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read.jsp?colcode=2504&id=200745914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7月14日08时00分至2018年07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路北)。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包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包二)、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包二),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07月14日至2018年07月2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8月03日08时30分至2018年08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08-03  09:0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素瑞 联系方式:0635-2420908/15698291998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说明

1.严禁分包、转包工程。

2.有假借资格(质)、转包工程、业绩造假行为的投标人,一经发现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中标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https://pan.baidu.com/s/1WuSeCv8_ENrVH86r59wk8A

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3日


来源:山东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聊城   资格   道路

上一篇: 2018年07月15日阳谷县旅游开发中心于上午发布阳谷县狮子楼景区油漆彩绘维修项目招标公告7月15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聊城幼儿师范学校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招标搜索
2018招标 2017招标

热门词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
 ppp 实验室 实验室 服务器
医疗设备 机房 苗木采购 废标 实验台
图书 服装 印刷 印刷 亮化
贵港 路灯 泉州 仪器 图书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