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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16日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于下午发布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6日
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XCG2018-001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 地址:安塞区 联系人:贾玉奇 电话:130085760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室 联系人:高工 电话:0911-2555016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内容共分两个标段 项目内容: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一标段:607440元;二标段:577800元 第一标段:课桌椅及活动看台(项目编号:XXCG2018-001-1); 第二标段:会议系统及电教设备(项目编号:XXCG2018-001-2);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报名前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8:30-12:00,14:30-17:30时止),节假日休息 2.地点: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套,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5:00前 2.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15:00 3.开标地点:延安市安塞区文化大楼对面食品商住楼物业办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东关支行 账 号:61050168381100000447 陕西小小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5日
来源:陕西延安市安塞区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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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安塞 小学 陕西 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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