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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7日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石塘镇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7日

时间:2018-07-17 12: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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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6393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浙江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17日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石塘镇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7日的信息
来源:浙江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7日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石塘镇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委托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7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就温岭市石塘镇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 JJTZ-WL-B-2018-066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金额

服务期

简要规格描述

1

温岭市石塘镇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700万元

2年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地域进行垃圾处理站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采购人提供项目用地,供应商承担投资费用。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2年,若运行及考核合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续签2年合同。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特定资格条件:

(1)对本项目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发售时间:2018-07-18 至2018-07-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报名/发售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08-0814:00:00

七、投标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四

八、开标时间: 2018-08-0814:00:00

九、开标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四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陆万元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行人民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3001667157053000084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08-0714:00:00

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汇出、汇款用途请写明“石塘垃圾处理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供应商请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4、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经认定的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杰、陈港鸿、周金超

联系电话:0576-86109226 ,13175377757

传真:0576-86087802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

2、采购人名称: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江新忠

联系电话:13867666100 

地址:温岭市石塘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附件信息:

石塘镇农村垃圾招标文件2018.7.17.pdf

357.2 KB


来源:浙江温岭市石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温岭   项目   招标   资源   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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