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8日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于上午发布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7月18日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 项目编号:JTZB20180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墨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王主任0431-810422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谷墨文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TZB2018090-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律师事务所。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 招标范围:根据《财政部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31号)、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提供法律分析,形成资产核查法律卷宗,并对不良、有争议资产涉诉案件进行诉讼等服务。 2.2 项目位置: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年度。 2.4质量标准:合格的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注册执业律师资格。 3.3要求投标单位能够实现以下目标: 1、对东风村集体资产分类进行列项整理。2、对列项资产经委托人确认后进行资产状态核查,形成法律意见书。3、对相关争议资产依诉讼程序解决处理。4、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形成资产核查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6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 投标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31-8104222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墨文 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2018年7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3.2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注册执业律师资格。3.3要求投标单位能够实现以下目标:1、对东风村集体资产分类进行列项整理。2、对列项资产经委托人确认后进行资产状态核查,形成法律意见书。3、对相关争议资产依诉讼程序解决处理。4、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形成资产核查报告。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3.6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TZB2018090-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代理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律师事务所。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选聘律师事务所招标。 招标范围:根据《财政部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31号)、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提供法律分析,形成资产核查法律卷宗,并对不良、有争议资产涉诉案件进行诉讼等服务。 2.2 项目位置: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年度。 2.4质量标准:合格的成果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注册执业律师资格。 3.3要求投标单位能够实现以下目标: 1、对东风村集体资产分类进行列项整理。2、对列项资产经委托人确认后进行资产状态核查,形成法律意见书。3、对相关争议资产依诉讼程序解决处理。4、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形成资产核查报告。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6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 投标资格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12室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31-8104222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墨文 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2018年7月18日
来源:吉林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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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资格 工程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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