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8日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于下午发布开平市人民检察院语音识别系统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8日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语音识别系统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6-148083-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人民检察院语音识别系统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7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用途主要为开平市人民检察院供应固定式会议智能语音转写系统产品1套、便携式讯(询)问笔录智能语音转写系统产品2套,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 本项目交货地点:开平市沿江东路72号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适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组织登记。 (二)供应商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2018年7月19日 08:30时起至2018年7月25日 17:30时止。 (三)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获得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批准,视为售出。 (四)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元支行,账 号:80020000008016082)。 (五)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供应商报名(提交下载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7月19日 至 2018年07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50-380387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0750-220007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
| (三)采购人: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沿江东路72号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
来源:广东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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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设备 招标 资格 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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