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临床教学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开办物资采购项目(十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80457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临床教学综合楼项目一期工程开办物资采购项目(十六) 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免税单位出示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3.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开标现场为视频全方位监控范围,如发现有投标人在现场用拍摄或录像等设备对投标样品拍摄录像行为,该投标人为无效投标。
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2018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8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0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8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14时30分。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