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公告=永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委托管理运营项目招标
公告=永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委托管理运营项目招标
招标人:永吉县民政局
一、招标条件:永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委托管理运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永吉县民政局,采购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 永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委托管理运营项目
2、招标内容:
1)、运营方对永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运营管理,承担永吉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运营期间发生一切的法律、经济、安全、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全部责任。
2)、提供200张床位用于保障政府安排的特困人员供养,为特困人员提供提供本生活保障,利用闲置床位面向社会招收老人,为所有在院老人提供优质的一体化养老服务(老、护理、饮食、精神慰籍、临终关怀、医疗、殡葬等)。
4)、本次招标不结合服务。
5)、运营方必须保持养老机构的用途,不得利用养老服务和医疗机构从事与养老、医疗服务无关的生产、销售、经营违禁品等违规违法活动,不得将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设备转包、抵押、融资、、出售(包括由乙方投资购置的各类设施设备)。
3、服务期:8年;
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并按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进行管理。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具备养老服务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书)。
2.投标人热爱社会养老事业,有类似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的成功案例,具有满足老人住养服务的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康复、护理人员等)。
3.具有自行承担添置养老设备和设施(条件)改造的能力及经济能力(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7.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20日至 2018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时30分至 4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申请人持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正、被授权人身份正、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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