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镇康县人民检(2018)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CWHCG2018-20)”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范围: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1 | 保密柜 | 12 | 台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 | 千兆交换机24口 | 1 | 台 | 3 | 打印服务器 | 4 | 块 | 4 | 考勤机 | 3 | 套 | 5 | 会议室显示屏 | 1 | 台 | 6 | 移动支架 | 1 | 台 | 7 | 台式电脑 | 4 | 台 | 8 | 笔记本电脑 | 4 | 台 | 9 | 单反相机 | 1 | 台 | 10 | 镜头 | 1 | 个 | 11 | 辅材 | 1 | 批 | 12 | 话筒连接线 | 1 | 根 | 13 | 电源线 | 2 | 卷 | 14 | 电源线 | 2 | 卷 | 15 | 电源线 | 2 | 卷 | 16 | 同轴电缆线 | 1 | 卷 | 17 | 网线 | 4 | 箱 | 18 | 音箱线 | 1 | 卷 | 19 | 音频线 | 1 | 卷 | 20 | 网络传输器 | 2 | 对 | 21 | 网络传输器 | 18 | 对 | 22 | 辅材 | 1 | 批 | 23 | 配电柜 | 1 | 套 | 24 | 监控硬盘 | 4 | 块 | 25 | 不间断电源 | 1 | 套 | 26 | 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 1 | 台 | 27 | SDI全景摄像机 | 1 | 台 | 28 | SDI半球摄像机 | 3 | 台 |
(二)采购预算金额:304000.00(叁拾万肆仟元整)。 (三)供货及安装地点: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业主方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服务、指导培训等内容。(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五)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免费质量维修保用期(单项设备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后本项目的售后维修仅收取成本费用。 (六)供货需求: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并测量供货点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完成采购项目的制作、安装工作,所有采购项目均应满足使用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货及安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至201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具有采购内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主机、SDI全景摄像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投标供应商应具有2014年至今的类似业绩。 (六)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标准并须保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中标商不得将此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本项目需整体中标,不得拆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 2018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现场报名。 (二)获取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三)获取谈判文件时,谈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需在报名时审验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2、“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主机、SDI全景摄像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 年8月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镇康县安然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开始之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谭莉莎 联系电话:13988320313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佤山斗牛场小区4栋11号。 联系人:李忠琴 联系电话:0883-2155980 18806960903 2018年7月23日
来源:云南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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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招标 竞争性 笔记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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