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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项目=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华支行、新华支行、
2018项目=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华支行、新华支行、
双流西门支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1.招标条件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华支行、新华支行、双流西门支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华支行、新华支行、双流西门支行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市。
3.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项目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成华支行消防系统改造
二标段:新华支行消防系统改造;
三标段:双流西门支行消防系统改造;
每个标段各选取1家中标单位。
(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配合改造装修进度,与改造装修工程一并完成;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 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4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正登记正》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正》。
5.6 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3个月(最近一次缴纳月份为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5.7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正;
5.8 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检察院开具);
5.9 最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网页查询截图)。
5.10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钟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钟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注:提供股东名单)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5.1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要求者,请于 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的以下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并附身份正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及身份正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若三正合一只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正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正; 6、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近3个月(最近一次缴纳月份为投标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的社保和税收缴纳凭正;7、股东
名单;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9、单位简介;10、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
揽业务验正登记正》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本信息录入正》;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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