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6日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铝罐装磷化铝片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7月26日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铝罐装磷化铝片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铝罐装磷化铝片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MZS201807GKH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 867939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 联系方式:马工 867939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洪小姐0760-88331748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铝罐装磷化铝片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预览下载网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站(http://gd-hongmaozs.com/),公示期为自2018年7 月 26日至2018年8 月 1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HMZS201807GKH018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铝罐装磷化铝片剂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四、招标内容:采购铝罐装磷化铝片剂(含量为56%)共6吨,一年分4次配送,一次配送1.5吨。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网==》
五、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磷化铝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按废标处理;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确定投标人资格事项: 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料费:300元); 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化学品磷化铝经营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的将不予受理。 3.现场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4.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七、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8月1日下午17:30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 月15日下午15:00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 8月15 日下午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月 15日下午15:00 3.开标时间:2018年 8月15 日下午15:00 4.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室。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l采购人: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Ø联 系 人: 马工 Ø电 话 : 86793907 l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Ø联 系 人:洪小姐 Ø电 话:0760-88331748 Ø传 真:0760-88331761 Ø地 址: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Ø邮 编:528400 ØE - mail:hongmaozs@163.com Ø公司网站:http://gd-hongmaozs.com/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8年7 月26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投标人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磷化铝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按废标处理;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采购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1:26 至 2018年08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东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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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广东 中山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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