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6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于下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净月高新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招标公告7月26日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净月高新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净月高新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项目编号:SYZX2018-4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雪娇、焦凤 项目联系电话:0431-86805780、868051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永富 电 话:0431-89287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雪娇、焦凤 电话:0431-86805780、8680517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高新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净月高新区。 2.2 招标范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2.3 项目规模:净月区幅员面积约470平方公里,林地面积约150平方公里。 2.4 服务周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2.5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 采购预算:9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份),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材料、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宾馆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彩宇宾馆3楼会议室)。 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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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长春 工程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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