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集中留置场所电气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巴财购准字(电子)[2018]00374号 采购文件编号: BYNEZJH[2018-3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柴油发电机等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360,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2018年08月02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时,下午 — 6:00时到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4.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副本原件)(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开户许可证(原件); 4.4、近一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扫描件盖公章); 4.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4.6、行贿犯罪档案: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装订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需带原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7号门店三楼)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17日 开标地点: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7号门店三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 地    址: |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7号门店三楼 | | 邮政编码: | 015000 | | 联 系 人: | 邬丹 | | 联系电话: | 0478-7900909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 |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 开 户 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 | | 账    号: | 1505 0167 6637 0000 0051 | | 2、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 采购单位名称: 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 | 地    址: | 巴彦淖尔市 | | 邮政编码: | 015000 | | 联 系 人: | | | 联系电话: | 0478-8922932 |
| | 2018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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