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7日宾阳县环境保护局于下午发布宾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7月27日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LZB2018-0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一燕 项目联系电话:0771-43083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西宾阳县 联系方式:陈晓舟 0771-8259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戚一燕 0771-430837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ZLZB2018-03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项号 | 货物及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六参数微型站 | 4套 | 2 | 四参数微型站 | 15套 | 3 | 颗粒物微型站 | 5套 | 4 | 运营维护(二年)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21.6万元,其中六参数微型站、四参数微型站及颗粒物微型站安装建设费用预算金额为147.6万元;运营维护费用预算金额每年37万元,二年共7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必须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 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555679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13时00分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退付咨询电话见本项目中标公告页面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或组织开标人员联系电话。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西宾阳县 项目联系人:陈晓舟 电话:0771-825909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戚一燕 电话:0771-4308370传真:0771-5345923 3.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部门投诉电话:0771-8231525 十一、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gxnnzbw)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投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来源:广西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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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西 招标 资格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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