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留隍第二中心新池小学教学楼左右楼重建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7]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丰顺县留隍第二中心小学,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拨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原新池小学“民三书院”(C级危房)拆除重建一栋框架结构三层教学楼(左楼),建筑面积1294.79平方米。将原新池小学教师厨房拆除重建一栋框架结构三层教学楼(右楼),建筑面积793.22平方米。
2.2本次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内容;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004896.57元;
2.4工程地点:丰顺县留隍镇新池小学校园内;
2.5建设工期: 130个日历天;
2.6项目编号: JG2018-433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和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1.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和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3.1.3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另配备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具相关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投标时与报名时一致;
3.2 投标人2015年以来承接过400万以上类似的房屋建筑公用工程(或学校新建或改建工程)的业绩证明(需提供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3.3 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至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梅州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8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加资料费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5)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及二代身份证、提供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6)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人员岗位证、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7)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至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8)业绩证明(需提供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9)招标人盖章确认的《投标报名承诺书》 详见附件一;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之日期间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11)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网页截图;
(1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21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4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广东省丰顺县留隍第二中心小学
办公地点:丰顺县留隍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3-641041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人: 汤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日期:2018年7月27日
附件一:
投标报名承诺书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和理解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内容,理解项目的重要性,我公司理解并响应你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原则,保证招投标环境的阳光性,杜绝和防止各种围标、串标、卖标行为,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而提出的以下几点要求,我公司做出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地方、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跌序;服从招标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接受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中标后保证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登记项目部,由项目部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每周到招标人管理处签到一次,整个施工期内接受发包人或有关监督及主管部门的随时检查,若被检查到投标文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班组人员及机械设备未全部在场,同意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督单位按违约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一切法律后果。
为提升本工程建设质量,营造良好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本单位自愿做出本页内容所有承诺,任何资料有虚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同意按“广东省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处罚与认定,同时接受被上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和处罚及一切后果。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名) 施 工 员: (签名)
专职安全员: (签名) 质 检 员: (签名)
材 料 员: (签名) 资 料 员: (签名)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人对资料的审核情况及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须于 2018年7月27日至 2018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亲临招标人处作出投标报名承诺。组织以上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人员职称证、岗位证(或注册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资料到招标人办公地点现场签署,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签订承诺所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经登记确认的人员名单和资料在随后的报名及投标中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