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7日武警辽宁省总队沈阳支队于下午发布总队沈阳支队沈阳支队一大队营房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7月27日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辽宁省总队沈阳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支队一大队营房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沈阳支队一大队营房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LNXD20180709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巍 项目联系电话:024-22954688转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辽宁省总队沈阳支队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石先生13898157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巍024-22954688转809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持以下证件原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沈阳支队一大队营房设施设备维修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警辽宁省总队沈阳支队委托,现对沈阳支队一大队营房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 2.2 招标范围:沈阳支队一大队营房设施设备维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要求:2018年8月24日开工至2018年9月23日竣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5万元人民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缴纳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持以下证件原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委托代理人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6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辽宁省总队沈阳支队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898157731 招标代理: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8-C座(青年朗居)2405室 项目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24-22954688-809 22953177-809 传 真:024-22953177 邮 编:110180 帐 号:71160154740000326 汇款行名:浦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汇款必须写此名) 邮箱地址:lnxinda@126.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来源:辽宁武警辽宁省总队沈阳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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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生产 招标 项目 辽宁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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