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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高氏民宅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高氏民宅消防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高氏民宅消防工程项目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高氏民宅消防工程项目已在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鹿泉区申后村东南部;
2.2 规 模:约25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高氏民宅消防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标准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一套,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d.资质正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e.《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f. 信用中国网上截图(网上截图盖公章)投标人持以上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25 至 2018-07-3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8-16 14:30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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