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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27日吉林省珲春市林业局于上午发布珲春市林业局珲春市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摩托车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7月27日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吉林省珲春市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珲春市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摩托车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珲春市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摩托车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JLCTTC-18YZFHW21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906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珲春市林业局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方式:董处长 0433-76253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431-889062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二次)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珲春市林业局的委托,对下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1.招标编号:JLCTTC-18YZFHW2112 采购计划编号:JLCTTC-18YZFHHW2112 2.项目名称:珲春市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巡护摩托车采购(二次) 3.采购用途:自用 4.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参数及预算: 巡护摩托车10辆,该车配备800ccV形双缸、八气门、单顶置凸轮轴发动机功率达46kw,能够基本克服复杂地形和恶劣路况,采购预算合计人民币84万元。 5.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单位有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招标文件的购买: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最新版); 2 )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合同); 5)具有2017整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票据或转账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制造厂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无失信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9)生产许可证 10)检验检测合格证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清明街西二胡同与北安路北三胡同交汇五楼529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已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11.投标、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 。 12.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珲春市人民政府网。 13.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清明街西二胡同与北安路北三胡同交汇五楼529室)。 电 话:0431-88906266 电子信箱:CTZB_2@163.com(如对本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的形式,将扫描件发至该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先生 采 购 人:吉林省珲春市林业局 联 系 人:董处长 地 址:吉林省珲春市 联系方式:0433-76253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有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3)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7日 09:15 至 2018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吉林省政府四号办公楼(清明街西二胡同与北安路北三胡同交汇五楼52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最新版); 2 )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合同); 5)具有2017整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票据或转账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 )制造厂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无失信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9)生产许可证 10)检验检测合格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吉林省珲春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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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吉林 办公楼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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