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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招标]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
招标]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已由洱源县环境保护局、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洱环复〔2017〕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洱源县凤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以下2个标段,其中土建施工1个标段,绿化施工1个标段。
标段 对应工程名称 预算投资金额 计划工期
1 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土建部分 5742535.09元 150日历天
2 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绿化部分 6936398.65元 6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洱源县凤羽镇。
2.4建设规模: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近自然表流湿地面积约406.2亩,处理农田面源污水20000m3/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底修复、湿地外部维护道路(宽3米)、湿地内部维护道路(宽2米)、生态岛内游步道(宽1.5米)、进水池、配水池、配水渠及出水展示池等设施等能力设施建设和湿地植物配置。
2.5招标范围:洱海源头万亩湿地建设工程—凤羽大涧河湿地建设工程的土建和绿化施工,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3.1.1土建施工投标人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狮造师)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B正),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担任过1个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③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正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本信息登记正》。
3.1.2绿化施工投标人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或园林工程);具有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有效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资质(过期2年内有效)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狮造师)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B正),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担任过1个及以上绿化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正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本信息登记正》。
3.2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报名结束后统一由招标单位(公司)到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询相关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土建施工和绿化施工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方式
5.1报名时间:2018年7 月24日至2018年7 月 3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5.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 7月31 日至2018年8月 6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正书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绿化施工企业不提供;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正副本原件(绿化施工企业不提供);
(4)企业本账户开户许可正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正原件;
(8)①土建施工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正书(含临狮造师正)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原件(B正)原件;②绿化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师以上职称正原件或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正原件(过期2年内有效)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狮造师)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B正)原件;拟派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正原件。
(9)云南省省外企业还需提供《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正》(原件)或《云南省省外建筑企业本信息登记正》(原件);
(10)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原件【列明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且无犯罪记录(须在有效期内)。
注:①同时需提供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②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踏勘项目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予以答复。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2日。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30诗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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