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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公告】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
招标人:宿州市符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和自筹,招标人为宿州市符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集境内。
建设规模:50MW。
项目概况:宿州市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由33个容量为1.515MWp子方阵构成,每个子方阵通过单元 升压变压器升压至35kV;以3回35kV电缆(桥架/架空)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的35kV母线(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并新增 的1台容量50MW的主变升压至110kV,通过1回出线接入原110kV侧母线,同时通过原有110kV送出线路进行送出。
2.2招标范围:
包括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 、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正、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勘、初步设计(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农光互补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 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110kV升压站扩建土建施工,包括主变础、动态无功补偿设备础、接地变础、110kV配电装置设备础、中性点电阻成套装置础、35kV集装 箱式配电室础、站内绿化以及其他附属设备础施工等。
(3)110kV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50MW容量主变、中性点成套装置、110kV配电装置、SVG成套装置、35kV 集装箱式配电室、电气二次设备等升压站扩建改造所必需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4)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及清理、光伏阵列础施工,箱逆变一体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敷设(直埋或桥架), 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围栏、大门施工等全部土建施工工程。
(5)光伏方阵区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组件支架,光伏方阵组件安装、箱逆变一体机,汇流箱,通讯柜 ,电缆,场内架空线路设备及材料、接地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 保管等。
(6)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应承担本工程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 装﹑调试﹑试运行﹑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7)按接入方案要求改造对侧间隔所必需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调试等,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保正满足项目并网要求。
(8)项目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SVG并网性能检测等,并对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50MW方 阵设备及系统进行并网联调。
(9)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110kV升压站及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0)负责明材料。
(11)负责办理并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消防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健康报告及备案等。
(12)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整理、汇编及移交。
(13)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上述范围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 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件、报告、批复文件的原件等,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全 部移交给招标人。
2.4计划工期:宿州符阳光伏符离牛口50MW地面光伏电站工程要求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首批发电,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5年6月以来具有不少于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单体规模不低于50MWp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且同时具有不少于1个已完 工并网运行的单体规模不低于20MWp的山地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并网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1个50MWp级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 人及以上的履历。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5至2017年三年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正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资质正书及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要求清晰,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夹和抽拉杆装订。同时各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要求中所涉及 的报名材料的所有相应原件均须提供至报名现场核实,否则将不予受理发售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1日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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