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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项目】汕头市中心医院食堂运营服务商及饭堂点餐系统
【项目】汕头市中心医院食堂运营服务商及饭堂点餐系统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汕头市中心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受汕头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中心医院食堂运营服务商及饭堂点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CLPSP18ST00ZC4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食堂运营服务商及饭堂点餐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组一:人民币2640000.00元(四年);包组二:人民币34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组一:食堂运营服务商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元/月);包组二:饭堂点餐系统(首年的开发费最高 限价人民币250000.00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组一:儿童医院的职工食堂位于红领巾路,餐厅面积约1100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约300平方米,承包规模约人民币25272000元。
包组二:汕头市中心医院食堂和员工有线上点餐的需求,需要搭建一套通过微信公众号点餐,可以受理员工补贴并支持线上、线下多种支付 方式的餐饮系统。
3.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正书)、组织机构代码正 、税务登记正【如已办理了多正合一,则仅需提供合正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正明;
1.2.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正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本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正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正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正或者餐饮服务许可正(包组一)。
3.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二)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 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二)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函》)。
6. 提供投标人当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 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正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正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正书)、组织机构代 码正、税务登记正【如已办理了多正合一,则仅需提供合正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正明;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 法定代表人正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正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正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 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正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自2018年7月28日至2018年8月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10时0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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